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13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544,000股。因此,公司总股本将从75,609.2万股减至75,554.8万股。以上公告信息刊登于
2019年1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股份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