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企业屡登“黑榜”,怎能理性看待?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食品品牌 > » 正文

企业屡登“黑榜”,怎能理性看待?

浏览: 来源:

  新京报联合同花顺数据中心,对国家食药监总局今年前11月个不合格食品抽检情况进行了数据分析。结果发现有多达449家企业今年内已被通报了两次(含)以上,陕西的一家乳业企业更创下不合格16次纪录,高居“黑榜”榜首。另有多家知名食品品牌,也频频出现在国家抽检不合格名单中。“黑榜”榜首企业回应称,产品抽检不合格只是因为标签标注,与质量无关。国家食药监总局综合司司长孙梅君称,“消费者对被通报企业仍在销售的产品存在疑惑与不信任可以理解”,但不能因为某些批次产品抽检不合格,就要求企业所有的产品停售。(12月1日《新京报》)

  报道中,涉事企业和主管部门官员的说法,都让人感到无语。产品标识的内容和形式,均需符合《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产品标识的合法合规,并非可有可无的小事,一来很多产品的标识影响到消费者使用、食用,如果企业没有完整标注相关的成分标识,可能造成保存不当、食用过敏等后果;二来标识的完整性,不仅是尊重和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的体现,而且也与市场公平竞争相关。一些产品本不含有某些有益的成分,没有相关的有益添加,却标注在标识中,就对消费者构成误导。

  今年前11月,陕西某乳企已经16次出现在国家食品药品主管部门不合格“黑榜”名单上。就算16次被检出不合格,均为企业方宣称的“标签标注”问题,与其他问题不相关,也足以表明,这家企业对《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给出的法定要求置若罔闻,对消费者知情权也毫不尊重。可能在企业方看来,产品标识出错不是什么大问题,那么,究竟什么样的问题才算是该企业值得“屈尊”叩问的大问题呢?

  主管部门官员的说法,听上去符合程序要求,当代社会是法治社会,不能搞无限延伸,没有依据也绝不能“株连”。但问题是,一些企业屡屡出现在不合格通报名单中,频度高,错误雷同,最典型的例子就是陕西那家11个月内被通报16次的企业,根本没把不合格通报太当回事,很多企业甚至懒得回应主管部门的质量抽检和通报——这说明,产品抽检及通报,因为处罚力度不够,已经很大程度上失去了规范作用和震慑意义。

  再说了,企业频繁“黑榜”,错误还大致一样,很能说明相关的企业,经营管理中质量意识尤其淡薄。这样的企业会在此时犯下标签标注的错误,或是菌落稍稍超标的错误,或者其他的不可检出成分略微超标的问题,又不重视,沾上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的更严重问题的几率显然就更大。但主管部门似乎并没有意识到防微杜渐、见微知著的必要性,没有把已经登上“黑榜”的企业列为重点抽检、限期整改的对象。

  更有意思的是,国家食药监局一位工作人员还反过来要求“消费者应理性看待通报信息”,声称“生产中由于受食品原料复杂性、生产工艺稳定性、检测能力局限性等方面的限制,缺陷产品很难避免”。这里提到“复杂性”、“稳定性”、“局限性”,确实无法完全避免,但缺陷率仍必须控制在法律法规的标准以内,而且企业应当努力将缺陷产品尽可能的挡在出厂关口以内,避免流入市场。如果无法控制缺陷率,对问题、漏洞、弊病置若罔闻,这样的企业就没有在市场立足的资格,监管部门应当坚决将之清理出场,而不是听之任之,甚至发明“理性看待”的滑稽论调。

  文/郑渝川

  原标题:企业屡登“黑榜”,怎能理性看待?

  稿源:红网

  作者:郑渝川

原标题: 企业屡登“黑榜”,怎能理性看待?

进入论坛 我来挑错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广告合作 - 网站留言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