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统筹协调,有效整合食品安全监管存量资源,科学配置增量资源,促进食品安全监管队伍、信息、监测、检验、科技、宣教等资源共享,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整体能力。探索推进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程,有效提升区域食品安全整体水平。
(三)督促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
加强保健食品监管。全面实施保健食品质量安全工程,整顿保健食品经营市场秩序,开展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并实行分类管理。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完善以管理指标、评价抽检合格率、公众满意度等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安全考核评价体系。将食品安全工作全面纳入区综合绩效考核范围,加大问责力度,确保责任追究到位。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每年对乡、镇、管理处及其管理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并通报结果,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评价乡、镇、管理处及相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在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评和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创建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效能评估制度,完善责任追究制,加大行政问责力度严查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依法追究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各单位要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对村和相关部门的综合绩效考核范围,进行评议考核。
(四)开展绩效评估
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建立健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长效机制。要重点围绕滥用食品添加剂、病死猪及私屠乱宰等肉品质量安全、问题豆芽菜、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药物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大力度开展综合治理和集中整顿,着力解决带有行业和区域共性的食品安全隐患及潜在风险,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加大对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城乡结合部、学校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的整治力度,及时发现、坚决取缔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黑工厂”、“黑作坊”和“黑窝点”。
各乡、镇、管理处,区直各单位,市直派驻各单位:
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细则
统一登记号:KFQDR-2018-01004
实施食品安全“一把手”工程,各乡、镇、管理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要将食品安全工作列为重要职责内容,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工作,切实做好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宣传教育和农村集体聚餐备案和现场指导等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索引号:
发布机构: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办公室
强化协调联动,健全资源共享、联合执法、信息通报、隐患排查、应急联动、事故处置等机制。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管理无缝衔接机制和跨部门、跨地区食品安全信息通报、联合执法、隐患排查、事故处置等协调联动机制,整合各类资源,提高监管效能。实行食品安全监管网格化管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食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农安)和公安“三安联动”。推动食品安全全程追溯、检验检测结果互认和监管执法等方面的合作,及时调查处理问题并防范风险。
按照上级的决策部署,严格履行政府职责,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改革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健全法规政策体系,提高监管执法能力,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厉惩处违法犯罪行为,大力提升企业诚信守法水平,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努力创造安全公平法治的市场环境,促进全区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