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收购的“土坑酸菜”制作过程令人作呕,即便是生产企业内部,也是不堪入目。315曝光的涉事企业几乎都存在生产环境脏乱差的情况,无法满足食品加工、包装、贮存场所等对环境的要求。
(3)合法使用食品添加剂
《食品安全法》第四十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并在第一百二十四条中明确规定“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属于违法行为。
4、给企业的建议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严格自律,作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确保所成产的产品符合标准法规要求,肩负起对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的责任,不辜负消费者的信任。
(1)生产过程须符合食品安全法规标准的要求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在食品出厂前或者销售前应当进行必要的检验,保障其生产经营的食品质量安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采购的原料、半成品、成品进行检验,保证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近年来,各项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修订,标志着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正在逐步建立完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生产经营,确保食品安全。
(2)着重加强对供应商的定期审查
企业应当加强供应商的管理,除前期的资质审核、现场评审、产品评审之外,还应当依供应商的供货质量、供应量、风险性、食品安全事件等相关信息,定期对供应商进行现场评审,评审内容应包含厂(场)区环境、员工卫生管理、人流及物流动线、设施及设备之卫生条件、产品制程管理机制、储运管理及客诉应对能力等事项。此外,即便供应商可以提供相应的合格证明,作为食品生产企业也应定期对采购的原料或产品进行检验,对其合格判定进行验证。企业应采取持续、可靠的措施,确保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和原料始终符合既定的采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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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食小安
作者:食品伙伴网食品安全合规事业部 董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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