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国兵 颜学文 本报记者胡毅 发自湖北
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用最严格的监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底线,用最严厉的处罚坚决遏制和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近年来,湖北省应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始终坚持“四个最严”,突出“四有两责”,全面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治理力度,严格日常监管,强化监督抽检,深入排查隐患,推进社会共治,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该局连续三届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应城市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评为“全国首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市”,被省局授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先进市”等称号。
突出监管重点
着力实施最严格监管
应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紧盯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采取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局所联动、敢于“亮剑”,集中力量、严惩重处。去年立案查处各类食品药品违法案件444件。重点查处的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冷冻肉案和涉嫌经营危害人体健康物质含量超标的食用油案,入围2016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稽查打假项目案件,受到省局通报表扬,获得补助资金奖励33万元。围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攻坚破难,推进“明厨亮灶”建设,持续开展早点市场规范整治行动,全力打造早点示范店20家,新增“明厨亮灶”餐饮单位48家。有效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全年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食用农产品抽样375批次,合格率均达到98%以上。食品安全免费快检形成常态,每月对消费者购买的蔬菜、水果、肉及肉制品、食用油、散装白酒等重点食品提供免费快检服务,全市基层监管所完成快检9000批次,合格率99%,暂停销售283公斤,销毁、无害化处理10公斤,确保了百姓 “菜篮子”安全。突出抓好小餐饮、小作坊、小摊贩“三小”食品监管,专门制定管理规范,配备日常监督协管员,共同监督管理。
夯实基础建设
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严格按照有职责、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和落实日常监管、监督抽检责任“四有两责”的要求,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构建了“一镇一所、一村一员”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在公车改革的大环境下,积极争取政府支持,统筹财政资金18万元,政府采购执法电瓶车3台,补齐执法装备短板。实行监管痕迹检查和抽检食品即时公示等制度,实现了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和监督抽检全覆盖。全面提升基层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和监管清单“三张清单”,做到监管类别、监管内容、监管程序、监管纪律“四规范”,实现监督执法规范化、痕迹化和信息化。开展基层示范所创建,在开发区黄滩监管所成功创建省级示范所的基础上,持续改善执法条件,健全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全力推动杨河镇、长江埠街办、陈河镇、汤池镇四个监管所积极争创省级示范所。
凝聚社会合力着力构建共治格局
积极开展示范创建,充分发挥以点带面,示范引领作用,深入推进市月圆路省级餐饮示范街、五谷烩快餐店等3家餐饮示范单位、市实验幼儿园等4家学校省级放心食堂创建,扎实开展食品药品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基地创建,发挥湖北柒味食品有限公司、开发区学校、汤池镇蔡岭村3个宣教基地资源优势,普及公众食品药品科学知识。
联合人社、教育部门,培训全市学校幼儿园食堂、大中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230人,集中培训120名药品管理员。要求系统监管人员及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登录中安食品安全培训网进行网上培训学习,提高整体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增强社会共治力量。同时,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月”“安全用药月”“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百场电影进百村”等活动,畅通“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