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落实农村自办宴席申报备案制度。根据《陕西省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应将菜单、举办地点、参加人数等内容提前向村协管员(信息员)报告,并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村级协管员(信息员)应及时向镇政府(街道办)报告,镇政府(街道办)指导群众科学烹调、合理膳食,强化宴席食品安全督查,有效预防因食品污染引发的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镇巴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夏季食品安全风险防控预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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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外出就餐应选择具有合格证照的餐饮服务单位,建议选择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级别较高(选择“笑脸”就餐)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不在无证摊贩处就餐或购买食物。尽量减少选择电话订餐、微信订餐、网络订餐等不能参与食品制作全过程的订餐方式。如需网上订餐,应选择“距离近、有证照、卫生好、信誉高”的餐饮单位,订购的食品勿长时间存放,不网络订购凉菜、生食品种、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
三、预防水产品和熟食制品变质中毒。夏季各种鲜活水产品因气候炎热容易缺氧死亡,特别是鱼类、贝类、黄鳝、龟鳖、螃蟹等水产品死亡后极易变质,切勿食用。在选购熟食卤菜、凉菜时要注意防虫、防蝇、防尘设施是否齐全,存放条件和存放容器是否符合要求,一旦发现食品的品质有问题时,绝对不要购买。
2017年5月22日
二、慎重采食野菜和野生蘑菇。夏季天气炎热,雨水充沛,气温适宜野生蘑菇大量生长,消费者应高度警惕,不买、不食野生蘑菇以及不能确认的野菜、野果等野生植物。学校、单位、建筑工地食堂、承接各种宴席的餐饮服务单位等涉及集体用餐的和自办宴席的要加强自我管理,保持操作加工环境清洁卫生,操作人员身体健康;严格把好原料进货关,并做好原料进货登记台账。严禁采摘、采购野生蘑菇,严禁使用野生蘑菇作为食品原料加工制售餐饮食品,确保不发生中毒事件。
五、广大群众要自觉加强食品安全有关知识学习,提高自我鉴别能力,如果发生疑似食源性疾病,要及时就医,并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 投诉举报电话:6712984 6713745
盛夏来临,气候炎热多变,温度高、湿度大,食物容易腐败变质,细菌性食物中毒处于易发、突发、高发期。为有效防范夏季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全县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镇巴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注意饮食安全,并发布2017年夏季风险防控预警。
镇巴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5-24 来源:市监局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