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机构:盐田区
(一)9:45至10:00嘉宾签到;
(二)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巡视员王夏娜;
(四)梅沙街道居民代表。
2017年6月27日(星期二)。
分 类:
(一)区委宣传部、区食药安办、区城管局、区教育局、区卫计局、区经促局、盐田公安分局、盐田食药监局、各街道办、中英街管理局、各驻盐检验检疫局(办)分管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
三、出席领导及嘉宾
为进一步做好盐田区2017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宣传我区食品安全工作采取的举措和取得的成效,全面提高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工作知晓率,提升群众和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支持度和食品安全工作满意率。我区定于2017年6月27日举办2017年深圳市盐田区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暨梅沙街道创建特色食品安全示范街道启动仪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五、工作要求
发布日期:2017-06-21
(二)10:00至11:20举行启动仪式。
(三)盐田区梅沙旅游企业联盟、盐田区小梅沙工商企业创新促进会、盐田区梅沙社会治理创新研究院等社会组织代表;
(四)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二)梅沙街道下辖社区领导及工作人员;
二、活动地点
名 称:关于开展2017年深圳市盐田区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暨梅沙街道创建特色食品安全示范街道启动仪式的预通知
索 引 号:
四、参加人员
(二)请区食药安办负责活动的统筹、协调,并将活动相关情况进行整理、留档;
主 题 词:
梅沙街道文化活动中心广场。(盐田区大梅沙金沙街20号)
(五)请参加活动各部门于。
(四)请区食药安办、区城管局、区教育局、区卫计局、区经促局、盐田公安分局、盐田食药监局、各驻盐检验检疫局(办)、梅沙街道办等单位自行准备食品安全宣传材料并带到活动现场进行摆摊宣传;
(一)区委常委雷卫华;
2017年6月19日
(一)请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媒体对活动进行集中宣传报导;
(三)请梅沙街道办负责做好维持现场秩序、提供活动场地等后勤保障工作并组织辖区社会组织、政协委员及居民代表参加活动;
各有关单位:
(三)梅沙街道、盐田食药监局、市食安办、市标准院主要领导;
一、活动时间
关于开展2017年深圳市盐田区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暨梅沙街道创建特色食品安全示范街道启动仪式的预通知
文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