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1月16日讯 你是否为居民楼附近、美食街内的小餐饮店的食品安全担忧?为治理“餐桌污染”,最近,市政府出台《关于实施全市中小餐饮食品安全规范提升工程的意见》。记者从市食药监局了解到,各地将按照“属地管理、疏堵结合、分类施策、便民规范”的原则,通过许可发证一批,整改规范一批,依法关停一批,逐步消减无证餐饮存量,遏制无证餐饮增量,切实保障大众饮食安全。
根据《意见》,除了加大检查和指导力度,督促食品经营者改造提升外,我市还将鼓励集体配送和转型发展,对位于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的中小餐饮店,引导其加盟连锁经营,由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或中央厨房统一配送成品或半成品,餐具实行集中清洗,门店仅限简单加热销售,对能实现无油烟、不扰民经营的店铺及时予以办理证照。同时,对位于居民住宅楼、校园周边、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内,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消防安全隐患、噪声污染或油烟扰民且无法整改到位的无证照经营者,以及利用违法建设从事餐饮经营的,依法予以查处。
下一步,我市将全面推进中小餐饮食品安全规范提升工程,深入普查建档,尽快消除监管“盲区”;出台相关规范提升的标准细则,完善部门间联动互动机制制度,形成整治合力;分期分批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培训,强化社会监督,推进社会共治。《意见》明确,全市通过综合治理,到2020年底,建成市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区20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食品经营示范店200家,标准化升级改造餐饮服务、食品经营店2000家,新建或改造升级示范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示范单位、原辅食材配送示范单位1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