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洛阳吉顺达商贸有限公司孟津分公司销售的委托企业为武陟县武丰油茶厂、标称生产企业为河南省武陟县武怀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武陟五仁油茶,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19000 CFU/g、26000 CFU/g、29000 CFU/g、210000 CFU/g、1200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000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00CFU/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26.洛阳吉顺达商贸有限公司孟津分公司销售的委托企业为武陟县武丰油茶厂、标称生产企业为河南省武陟县武怀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武陟中老年油茶,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71000 CFU/g、29000 CFU/g、50000 CFU/g、61000 CFU/g、24000 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000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00CFU/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27.洛阳吉顺达商贸有限公司孟津分公司销售的委托企业为武陟县武丰油茶厂、标称生产企业为河南省武陟县武怀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武陟黑芝麻(000716,股吧)油茶,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23000 CFU/g、44000 CFU/g、32000 CFU/g、21000 CFU/g、13000 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000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00CFU/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28.新乡市富邦置业有限公司长垣联华城市广场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河南斯美特食品有限公司(代号:焦作)生产的1批次芝麻香黑芝麻点心面,大肠菌群5次检出值分别为4CFU/g、2.4×103 CFU/g、6.5×102CFU/g、1.1×103 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0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CFU/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29.郑州市全日鲜生活便利店有限公司新田城店销售的标称河南省麦珂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烤香馍片(麻辣味),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1.7×104CFU/g、1.5×104CFU/g、1.1×104CFU/g、1.7×104CFU/g、1.0×104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000CFU/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30.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第六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河南省淼雨饮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无汽苏打饮料,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169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31.新乡市亚特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油炸型方便面(红烧牛肉面),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1.1×104 CFU/g、1.3×104CFU/g、1.5×104CFU/g、3.0×104CFU/g、1.7×104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000CFU/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32.延津县庆安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生产的1批次玉米粉,黄曲霉毒素B1检出值为33.3μg/kg,标准规定为不超过20μ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33.河南三眼井纯粮酿酒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三眼井酒,酒精度检出值为48%vol,标准规定为51~53%vol。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34.登封市隆达商贸有限公司隆裕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临颍县广盈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麻辣鲜(固态调味料),苏丹红Ⅰ检出值为28.42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苏丹红Ⅳ检出值为0.32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35.漯河市好思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好思味肉饼,菌落总数检出值分别为:(1)75000CFU/g、220000CFU/g、870000CFU/g、63000CFU/g、130000CFU/g,(2)84000CFU/g、20000CFU/g、1800000CFU/g、20000CFU/g、4800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4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000CFU/g;大肠菌群检出值分别为:(1)400CFU/g、310CFU/g、230CFU/g、240CFU/g、200CFU/g,(2)400CFU/g、100CFU/g、660CFU/g、72CFU/g、36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0CFU/g且至少4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CFU/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36.登封市康家超市有限公司金荣分公司销售的标称郑州市管城区福星食品厂生产的1批次绿豆糕,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2.17g/kg,标准规定为不超过1g/kg;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1.44g/kg,标准规定为不超过0.5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37.郑州市金水区九街生活超市索凌路店销售的标称焦作市温县口口香食品厂生产的1批次无汽苏打饮料,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205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菌落总数检出值为2.1×105CFU/mL、1.1×105CFU/mL、760 CFU/mL、1.5×105CFU/mL、2.2×105CFU/mL,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000CFU/mL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0CFU/mL;酵母检出值为210CFU/mL,标准规定为不超过10 CFU/mL。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38.滑县鑫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拉丝面包,菌落总数检出值为 4.1×104CFU/g、1.2×104CFU/g、6.1×103CFU/g、6.2×103CFU/g、5.3×104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000CFU/g;霉菌检出值为3.7×104CFU/g,标准规定为不超过150CFU/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二、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郑州、洛阳、安阳、鹤壁、新乡、焦作、许昌、漯河、三门峡、南阳、商丘、信阳、济源、滑县、新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其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x
附件2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20171213.xls
附件3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20171213.xls2017年12月13日
(责任编辑: HN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