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度。要求学校负责人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
三是突出重点,排除安全隐患。重点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逐户进行全面检查,核查食品经营者主体证照、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经营环境卫生条件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监管制度落实情况,清理、规范不符合食品经营条件和相关要求的食品经营者,坚决取缔无证经营、生产经营条件恶劣的食品经营黑窝点,做到不留死角、不存盲区。
二是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对食堂环境卫生、食品安全员岗位落实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食堂原材料进货索证索票、台帐管理、原料储存、食品留样情况等开展了详细检查。
截止3月8日,在全县范围内检查学校食堂13家,其中幼托机构食堂8家、中小学食堂5家,培训学校食堂从业人员42人次,对3家未规范建立索证索票的食堂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检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32家。通过此次专项检查对全力维护广大师生在校期间的饮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是创新食堂监管方式,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大力推广阳光厨房建设,注重加强校内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采取多方联合检查、食品安全进校园等方式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提高了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和广大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和消费维权意识。
为了进一步做好全县春季学校(含幼托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时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018年春季开学第一时间周密安排部署、多措并举,联合县教育局,全面开展学校食堂监督检查。
目前,对剩余23家学校食堂的检查正在进行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