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建立六项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2018-04-03 10:51:06 华夏经纬网
今年以来,我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建立健全六项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以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建立州食品安全委员会会议议事制度。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会议,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
建立风险监测评估制度。州卫计委会同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质监局等部门,根据省级有关部门下达的任务,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方案,实施年度、季度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包括建立食品安全信息通报例会制度和重大食品安全协调机制,州食安委各相关成员单位应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的通报和沟通协调工作,实现食品安全信息互通。建立食品安全信息通报例会制度,由州食安办牵头,每季度召集州公安局、州农委、州畜牧水产局、州卫计委、州食药监局、州教育局、州商粮局等部门,召开一次食品安全信息通报例会,对州内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进行专题研讨,分析研究对策。建立重大食品安全协调机制,州食安委成员单位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要及时与州政府食安办沟通,并第一时间通报给其他相关成员单位。各相关成员单位的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分析评估报告、内部食品安全简报、信息专报及其它刊物要及时相互寄送。
建立评议考核制度。州政府对州本级食品安全有关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落实情况按季度分别进行考核检查,按年度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建立责任约谈制度。对负有安全监管或者管理职责的州政府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的,由州政府食安委组织实施。责任约谈情况和整改情况纳入相关单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评议考核内容。
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未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后处置不力的,依法依规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记者 易翔)
来源:黔西南日报 转自: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