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创建工作的流程流程分试点创建、省级层面初步推荐、国家层面公示评议、国家授牌命名四个阶段。在试点创建阶段,创建期满要及时申请,如果创建城市自认为还没有把握,可不申报。在省级层面初步推荐阶段,组织者为省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地方政府领导要牵头主抓;要建立由省食品安全办公室牵头、各部门参加、第三方机构参与的初评工作组和专家库,要有代表性,做到公正、公平、公开;满意度调查必须由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样本量、抽样方法、调查方法、调查问卷、统计方法等要符合有关调查专业标准和规范,由统计局城调队调查也可以。对纳入推荐名单的城市要按优先次序排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