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食品加工制作方面,《规范(修订版)》明确:不得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不得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不得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在燃料管理方面,《规范(修订版)》要求:尽量采购使用乙醇作为菜品(如火锅等)加热燃料。如使用甲醇、丙醇等作燃料,应加入颜色进行警示,并严格管理,防止作为白酒误饮发生中毒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