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讯(记者贾珺)10月2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2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36号),共有24批次不合格食品被检出,其中西宁市城东区星之光超市销售的标称青海湟中弘大农副产品购销有限公司生产的“弘大”高原菜籽油,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凤工业区好又多超市销售的香芹,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十一、南京市玄武区苏果超市有限公司成贤街连锁店销售的标称南京登奥禽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散养草鸡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六、海南旺佳旺商贸有限公司金盘超市销售的橘子,丙溴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二十四、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合肥马鞍山南路分公司销售的来自安徽润沃现代有限公司的香芹,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二十二、南宁市水街市场一楼蔬菜行D3033号摊(经营者:蒋瑞宜)销售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十八、昆明市官渡区陈琪海产品经营部销售的梭子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十三、重庆永辉云创科技有限公司渝中区国泰广场店销售的花蛤,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本次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二、西宁市城东区星之光超市销售的标称青海湟中弘大农副产品购销有限公司生产的高原菜籽油,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
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和食用农产品等3类食品58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64批次、不合格样品24批次。
二十、广西广百家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邕宁店销售的香芹(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十九、长春欧亚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长新店销售的菠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沈阳食品检验所。
八、北京物美综合超市有限公司胜利小区店销售的标称河北亚苑养殖有限公司生产的耀坤鲜五谷鸡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
十六、福州市鼓楼区林钗副食品店销售的鸡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五、福州市鼓楼区林天金食品店销售的土鸡蛋(三明),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七、天津市南开区浩浩蔬菜经营部销售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四、华润万家生活超市(广州)有限公司前进店销售的标称浙江宇航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甄乡鸡蛋,恩诺沙星 (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