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发文深化“食安德州”建设 强化食品安全党政同责
2018-04-26 09:10
德州新闻网讯(记者郑东岩通讯员任海英)近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深化“食安德州”建设,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
强化党委食品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各级党委要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年度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要主持召开党委常委会会议,听取食品安全工作专题汇报,开展专题调研。要定期向上一级党委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指导下一级党委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党委要领导和督促本级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党组履行职责,全力支持食品安全工作。
强化政府食品安全行政责任。每年政府工作报告要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部署。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要主持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听取食品安全工作专题汇报。政府要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资源投入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体制。要切实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作用,加强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建设。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考核评价体系,落实辖区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
强化党委、政府工作部门食品安全责任。党委工作部门要在食品安全政策研究、监管机构建设、干部队伍配备等方面,支持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管责任,各相关工作部门要依法履行行政监管、违法犯罪案件侦办和相关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增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强化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工作机制建设。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党委、政府要建立科学的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健全科学公正的综合考评机制,提高食品安全工作在年度综合考核中所占权重。健全督查机制,将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纳入督查督办范围。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违纪违规领导干部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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