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头防控更加到位。推进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标准化生产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省级以上例行监测综合合格率达到96%以上。食品产业实现集约化、规模化和标准化。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升级改造。
市、区政府建立健全本级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各级农业、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行政部门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之间密切协作,明确线索通报、案件移送、案情会商、信息共享、信息发布、督查督办等工作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
(四)卫生计生部门以疾控机构为核心,建立全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覆盖全市食品生产及流通环节各类主要消费食品。
——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强化源头治理和一线防控,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实施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精细化管理,强化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能力。
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开展立体化、社会化风险交流和科普宣传,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公民法制普及、科普常识、职业技能和学生课程教育,调动包括媒体、行业协会、高校、专家在内的社会力量参与,创新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设立广州市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交流和科普宣教基地,开展广泛社区教育,提高社会公众食品药品安全科学素养和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引导健康理性消费行为。
市、区各级政府应坚持“属地管理、分级保障”的原则,要建立适应食品药品治理实际需要的稳定保障机制,保障食品药品科学治理体系建设、日常监管执法、技术支撑和重大项目建设经费的合理安排,确保监管机构有效履行监管职责。
7.“四个全面”战略部署:是2014年12月中旬,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调研时提出的:“要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第四节 加强违法违规打击力度
第二节 提升审评认证能力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建立以“风险监测、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风险处置”为核心的立体化风险防控体系,实现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精细化管理。
大力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与“互联网+”新理念、新技术的融合,加强顶层设计,建立统一、互通、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大数据平台,广泛运用大数据、智能工具等技术,配备智能化移动执法终端,推进行政许可、日常监管、检验检测、行政执法等业务模块的互联互通,形成监管信息实时交流、共享的监管网络,实现快速、准确分析问题,研判风险,增强监管“靶向性”,提高安全风险监测和交流能力。
第一节 培育壮大龙头型和创新型企业
“十二五”期间,广州市作为国家重要的中心城市,食品生物医药产业已呈现集群式快速发展趋势,产业规模一直以来在全省乃至全国均占有相当的比例,总体上呈现生产经营企业多,重点产业规模占优势,消费需求总量大等特点。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监管部门和各区政府始终把食品药品安全作为关系民生幸福的重点工作来抓,并以有效监管促进食品生物医药产业健康发展。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创造公平、法治、诚信的市场环境,加快构建科学合理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体制机制。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 2016年11月25日印发
强化依法监管,切实维护食品药品市场秩序,积极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和创新生态环境,促进投资便利化和贸易便利化,助推广州市培育生物与健康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健康服务业等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转变。
开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行动,转变监管方式,提升安全标准,创新监管手段,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监管制度。
五、强化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市场消费环境得到改善。“十二五”时期,全市农业部门农产品例行监测8.4万个次,立案查处2244宗,销毁不合格农资181.8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立案查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14792宗,取缔各类非法加工窝点1123个,涉案食品药品货值超过5.68亿元,罚没金额1.3亿元,屡破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等一批大案要案。公安机关强化打击食品安全犯罪力度,破获各类食品药品刑事犯罪案件1755宗,刑事拘留2969人,逮捕1686人,有效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打造过硬的行政监管队伍、稽查执法队伍和技术支撑队伍。重点引进和培养风险防控、互联网监管、应急指挥、政策研究人才,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紧密相关专业人才比例超过80%。稽查执法队伍,以大专及本科学历为主,重点加强政策解读、信息化、应急管理等方面素质的培养。重点配置检验检测、审评评价等高素质人才,硕士研究生以上人才比例达到30%以上。加快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检测和监督检查人才队伍建设,建立高层次技术监督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完善检验检测等专业技术人员薪酬待遇机制,有计划地培养或引进食品、卫生、检验、生物制品、药包材、医疗器械等领军人才和学科带头人。建立科研基金,扶持中青年研究人才,建立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专家库和评审专家库。
第二节 面临新形势新挑战
第三节 强化立体化宣传风险交流
第十章 寓监管于服务,助推食品医药产业健康发展
第二节 强化一线执法人员能力
强化食品药品风险监测、监督检查、监督抽检、举报投诉、案件查处和专项整治等方面综合研判。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专家库,制定落实食品药品质量安全风险季度研判例会制度,提升风险隐患的发现率和时效性。强化风险评估与交流,提出风险管理建议,适时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预警或消费提示。
第五节 强化考核评估,落实主体责任
第一节 优化各级监管机构设置
二、法制层面提供更完善的保障。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系列法律法规的出台和实施,使现有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和补充。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修订,突出“全程控制、风险管理、预防为主、社会共治”理念,对下一步食品安全监管和执法提供更有力的法律依据。
二、建成相对集中统一监管体系,监管力量得到加强。“十二五”期间,全市深化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将原质监、工商、经贸部门承担的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酒类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划归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全市169个街(镇)设立食品药品监管所,全市村(居)建立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队伍,初步建立起市、区、街(镇)三级监管体制和市、区、街(镇)、社区四级监管网络。2012年7月,在全国率先成立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
第一节 建立“两网四级”检验检测体系
(一)市食品检验所和市药品检验所具备全项检测能力,成为具有技术辐射功能的区域性国家级检验检测中心。
第二节 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4.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是药物临床试验全过程的标准规定,包括方案设计、组织实施、监查、稽查、记录、分析总结和报告。为保证药品临床试验的科学性、可靠性和重现性而制定的规范。GCP中保护了志愿受试者和病人在新药研究中的安全和利益,同时规定了生产者申请临床实验所要出据的有价值的临床资料。1998年3月2日卫生部颁布了《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试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成立后对该规范进行了进一步的讨论和修改,于2003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