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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食品药品安全第十三个五年规(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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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移动执法终端:利用现代移动终端技术、移动通讯技术、GIS技术、GPS技术,能够执行与无线接口上的传输有关的所有功能的终端装置。执法人员可通过这个装置进行拍照、摄像、录音、GPS定位、查询被监督单位信息、现场打印罚单、打印执法文书等操作的终端装置。

 

第一节 建立多层次风险监测网络

第一节 把握发展规律,加强组织领导

第一节 过去五年安全形势

第一节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

2016年11月8日

 

二、加强专业市场及其周边治理。助推产业升级,规范专业市场管理,重点加强农副产品批发、食品批发、中药材集散、医疗器械专业市场、化妆品专业市场及其周边的监管。全市各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建立快检室,提升企业风险防控能力。

——智能监管更加高效。广泛应用新一代“互联网+”技术,实现对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状况的智能监管。建成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数据中心,为监管部门和公众提供监管信息服务。各区监管机构及监管所执法人员100%配备移动执法终端。

三、加强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建成全市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监管种类及基础信息数据库。加强高风险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实施医疗器械分级动态管理。全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达到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一、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保持向好趋势。全市食品药品抽检合格率持续保持高水平,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综合合格率达96%以上,畜产品检验合格率达99%以上。米、面、肉及乳制品、农产品、水产品和食用油等七大类重点品种食品监测平均合格率均保持在93%—96%之间,药品抽检合格率在97%—99%之间。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率持续保持低水平并呈逐年下降趋势,没有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和原发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公众满意度和安全感稳步提高。

 

将风险管理作为各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前置标准程序,监管部门就风险点变化及现状进行及时跟踪、分析和研判,制定食品药品风险及权责清单,明确风险管理工作职责。健全食品药品分类分级风险管理机制,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和产业发展情况,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逐步实现风险分类分级管理,提升监管效能。

三、完善规章制度体系,依法行政工作得到巩固。积极完善本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规章制度,出台《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穗食药监法〔2014〕102号)、《广州市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试行办法》(穗食安委〔2014〕1号)等系列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市“食得放心”城市工作方案》(穗府办〔2012〕45号)、《广州市“菜篮子”产品安全供给工作意见》(穗府办〔2013〕21号)等系列纲领性改革和规划文件。积极推进食品药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修订发布权责清单,市食品药品监管局90%的审批事项下放至区。依法办理举报投诉及违法案件,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被评为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第三节 实施“互联网+”智能化监管

(五)各区配备移动快检车辆和设备,各街(镇)食品药品监管所设置食品检验检测室,鼓励具备条件的社区建立快检点,健全快检快筛能力,定期为市民提供免费快检服务。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从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修养等方面全面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监管队伍,全面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业化水平。

 

 

整合资源,加大投入,不断推进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技术监管水平。

鼓励行业协会参与食品、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发展的研究咨询、标准制定、平台建设、技术和产品推广等工作。构筑多层次的生物医药行业金融资源配置体系,完善发展生物医药融资服务平台,为生物医药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提供融资及产权交易、股权流动、抵押贷款等多方位服务。建立生物医药产业公共研发服务实体平台,重点发展先导化合物合成和筛选、药物临床研究、药物安全性评价等研发服务业态。加快推进食品医药流通领域的物联网系统建设,促进现代食品医药流通企业的物流、信息流、资金流高效运转,提高企业整体运行效率。

附件3

名 词 解 释

 

一、加强食品“三小”监管。全面贯彻落实《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因地制宜完善各项监管措施,通过实施普查登记、目录管理、标示管理等方式强化对食品生产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等的综合治理,加强统一规划,鼓励和支持其改进生产经营条件,引导集中区域经营。

 

 

第三章 落实“四有两责”,构建统一权威高效监管体制

 

——监管队伍更加专业化。队伍规模基本满足监管工作需求。重点培养风险防控、网络监管和应急指挥处置等专业人才。建立一支结构合理、业务过硬、素质优良的具备较高专业监管执法能力的基层监管队伍。

第三节 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加大公招公务员和从基层遴选公务员工作力度,合理扩大基层监管人才队伍规模,促进乡镇和农村监管力量配置。制定基层监管各类人才准入标准,增加行政编制,配齐配强食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人才。大力开展基层监管人才继续教育,建立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员选拔、培训、考核、分级管理制度。鼓励参加在职学历教育,提升基层监管人员学历层次,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所需专业人才比例。

严格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实施兽用抗菌药治理行动。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严惩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能力建设,扩大抽检覆盖面,加强日常检查。重点强化街(镇)、村(企业、合作社)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网络建设,基本建成市、区、街(镇)、村(企业、合作社)四级农产品质量检测网络。力争2020年主要农业区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通过省级以上计量认证和考核认定,街(镇)根据实际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点,规模以上的蔬菜专业村可建立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点,并配备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强化食品安全责任制,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定期发布制度。构建本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和本地农业经营主体诚信体系,促进各类追溯平台互联互通和监管信息共享。完善生产档案信息化管理,优先将大型农业生产主体纳入质量安全溯源试点,2018年力争率先实现猪肉质量信息可溯源。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源头治理,加强重大动植物疫病监测防控,推进动物、屠宰加工场所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建设,实现自主处理。

五、加强化妆品安全监管。试点推行化妆品生产企业GMP审查,开展化妆品原料备案工作,逐步建立化妆品原料标准体系。对化妆品生产企业实行基于风险的量化分级管理。以主流经营企业、专业批发市场、主流电商微商平台为重点领域,以祛痘、祛斑、美白产品为重点产品,以查处非法添加和非法标签标识为重点内容,开展打击非法生产、非法添加、非法标签标识化妆品等违法行为,规范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秩序。建立化妆品监管平台,实行“一企一档”管理。

 

第二节 建立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

第九章 加强能力建设,打造高素质专业监管队伍

三、加强新业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加强新业态研究与监管,针对食品新业态、新品种,重点对餐饮配送、社区餐饮服务、互联网食品经营等的监管规律研究,增强监管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积极推动科学监管体系的建立,强化打击力度。

 

建立“全方位覆盖、全过程监控、精细化监管”的全市网格化监管工作体系,有效整合监管资源,将基层片区化监管、重点区域监管和稽查巡查执法纳入网格体系,科学制定网格监管基础事项和运行机制,建立全市统一的网格监管数据库和管理应用信息化系统,加强各级网格员队伍建设,明确工作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常态化的工作机制,通过网格化实现全方位、多元化、精细化监管。

 

 

不断探索食品药品安全规律,从实际监管需求出发,开展食品药品治理能力建设的战略性、前瞻性思考和谋划。紧扣食品药品安全主题,重点研究和解决当前面临的关键和突出问题,逐步健全科学治理体系和机制。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规划实施的细化工作,加强沟通协调,促进规划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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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营造良好产业发展服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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