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责任,履行好联合执法、制度建设、风险防控、事件处置、行刑衔接、信用惩戒等职责,促进共享资源、互通信息,切实提升协同共治能力。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相关工作部门职责,依法依规履行行政管理、刑事打击、宣传教育、产地监测、经费支持等责任。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搭建辐射面广、群众参与度强的宣传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宣传,倡导科学健康饮食,增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我来自三江源头青海 8月8日晚,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在山西省太原市精彩开幕。图为开幕仪式现场。本报记者 黄灵燕 摄 开幕仪式现场。 文艺展演。 青海代表团入场。 文艺展演。 本报记者 王宥力 “青海,青海,这是青…【详细】
青海要闻2019年6月26日
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大对落实《规定》的督查督办力度,把党政领导干部履责情况纳入党委政府督查督办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督查计划。要加大对落实《规定》的跟踪督办力度,对本地区党政领导干部落实食品安全重大部署、重点工作情况进行跟踪督办,下级党委政府每年应向上级党委政府报告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要加大考核评议力度,将《规定》明确的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责任(绩效)考核内容,每年组织开展考核评议,充分发挥考核评议“指挥棒”作用,切实提升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落实《规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责编:王红玉、杨阳)
青海要闻全面加强党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着力构建党委政府负总体责任、企业负主体责任、监管部门负监管责任、相关部门负协管责任、社会各方负共治责任的食品安全“五位一体”责任体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向党委全会报告的重要内容,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政府工作重点。进一步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履行食品安全责任考核监督和奖惩等相关制度,建立食品安全工作调研机制,加强监管机构和监管队伍建设,强化经费保障,满足日常监管、执法装备等经费需要,切实落实好《规定》明确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责任。
一、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工作的政治站位
各级党委政府要以夯实基层基础为重点,根据《规定》第二十条要求,全面加强乡镇(街道)基层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将食品安全纳入基层社会综治“网格化”管理,明确网格长和管理员的食品安全责任,履行好“市场巡查、协助执法、信息报告、科普宣传”等四项责任。加强乡镇(街道)食品安全能力建设,明确专(兼)职工作人员,确保基层机构有人管事、有能力办事。
四、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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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
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政治责任牢牢扛在肩上,确保食品安全“四个最严”重大要求得到认真贯彻,《规定》要求的责任得到全面落实,切实推动全省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提高食品安全工作水平,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规定》)精神,结合我省食品安全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