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七)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警告;没收违法物品,处以罚款。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政府网近日发布的常钟市监行罚〔2019〕S11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钟楼区永红静享美食中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和第六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七)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警告;没收违法物品,处以罚款。
备注
被处罚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姓名
2019年12月23日被处罚的自然人姓名
被处罚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名称
主动履行
钟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主要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和日期
公布方式及网址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未按规定销售食品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钟楼区永红静享美食中心
案件名称
常钟市监行罚〔2019〕S110号
陈静
常州市钟楼区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