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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23日,19名院士学者公开联名呼吁,为杜绝野生动物非法贸易和食用,建议紧急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将公共健康安全内容写入法条,加大野生动物非法利用的处罚力度,把非法消费同样纳入该法的调控和处罚范围中。国家立法机关迅速作出反馈。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下文简称《决定》),并于公布之日起施行。该《决定》为后续野生动物保护法及相关法律的修订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确立了全面禁食野生动物的修法方向,亮明了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维护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心。关注
当前少数人食用野生动物,更多是基于猎奇、攀比心理,追求与众不同的体验,以满足虚荣心。也有人试图通过食用野生动物来治病养生,这是愚昧无知的表现。事实上野生动物的口感往往不及家禽家畜,营养成分也没有特别之处,而其中携带的众多病原体、寄生虫等极易引发新型疾病,严重威胁人类的生命健康安全。可以说食用野生动物有百害而无一利,食用野生动物的自由既不值得更不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少数人的口腹之欲必须让位于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人类的整体安全。青岛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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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向来热衷于“吃”。以食为天,百无禁忌。然而正所谓过犹不及,食用野生动物所带来的刺激体验使得食品安全的堡垒失守,更多的人失去健康乃至生命,人类生存受到威胁。禁食野生动物也许不能完全阻断新型传染病的来源和当前的扩散,但却是我们面向未来,保护自然更是保护自身所跨出的必要一步。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我们要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美丽中国,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同时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法制日报)特别声明
因此,《决定》明确将全面禁食野生动物作为今后立法的方向,一方面是出于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食品安全的现实需要;另一方面也是制度先行,通过法律规范的指引作用,逐步加强生态安全保护,建设生态文明,具有相当的前瞻性。《决定》为后续的立法及修法工作提出了很多新的课题。为将全面禁食野生动物真正落到实处,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的具体修正方案有待进一步研讨,生物安全法的制定也将加快推进。此外,如何在行政法甚至刑法层面强化、完善禁食野生动物的禁止性规范,也将是法学界需要认真研究的重大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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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卢建平 皮婧靖
禁食野生动物保障食品安全和生态安全
2020-03-04 15:5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澎湃号 > 青岛司法
食用野生动物不仅事关食品安全,也关乎生态安全。过度食用野生动物必然破坏生态安全,生态安全的破坏又将反噬食品安全,食品安全与生态安全息息相关。每一种野生动物都占据着自然界食物链中的一个节点,对生态平衡的维持发挥着各自不可替代的作用。任何一个节点的缺失都有可能引发生态失衡,进而对自然环境造成巨大的不可逆的影响。覆巢之下焉有完卵。如果野生动物得不到应有的保护而逐渐减少乃至灭绝,届时人类也将自食生态环境被毁、人类难以生存的苦果。现代文明的发展能使人类的各种欲望(包括食欲)得到更为充分的满足,这是社会进步的动力所在,人们的需求层次随之提高。以人类对食物的需求而言,已经逐步由生存的需求、卫生的需求、安全的需求进一步发展成对食物品质的要求以及精神层面的满足等。这是社会进步的体现,其本身无可厚非。但与此同时,人类更应当时刻保持清醒,将这些欲望控制在合理的限度内,对共存于同一个地球上的其他生物的生存权抱持基本的尊重,对大自然保有必要的谦卑,须知人类与其他生物是共处一个星球的命运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