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个办法目前都已基本成型,准备按照相关程序报批,然后就可以向社会公布。”崔恩学透露,网络食品安全违规行为查处办法中规定,从事互联网食品经营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要亮证经营。 对于一些只为别人提供食品经营服务的第三方平台,崔恩学表示,即将颁布的办法也规定,第三方平台要对申请入网的经营者进行资质审查。
“符合或者不符合法律说了算,对于不符合的不能发给许可,如果发给许可了就是滥作为。”崔恩学说,不发给许可的说明经营条件达不到,不能保证食品经营安全,不能从事食品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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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15 21:55
因此《办法》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建立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审查登记、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严重违法行为平台服务停止、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等制度,并在网络平台上公开。如违反上述规定,将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同时,多家第三方平台也表示,网络订餐目前主要面临难点是商家基数大、覆盖范围广,容易出现商家资质难辨真伪、信息不同步等情况。
2.应当具备数据备份、故障恢复等技术条件。
《办法》对第三方平台的要求是否过于严厉?
具体包括,致人死亡或者造成严重人身伤害的;发生较大级别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较为严重的食源性疾病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引发其他严重后果的。
1.应当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取得备案号。
2016-07-15 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