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对食品生产经营者教育宣传和政策引导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是否采取贴近广大农民生活和消费的渠道和方式,以通俗、形象、生动的形式,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
五、督查工作的有关要求
针对农村食品安全难点,薄弱环节以及新问题、新业态采取的治理措施和成效,以及在农村食品安全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方面的做法和经验。
2016年11月25日
2.农村食品市场虚假违法广告查处情况。
为深入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安部、农业部、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意见》(食安办〔2015〕18号,以下简称《意见》),全面实现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治理工作目标,净化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环境,切实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关于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决定对各地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推进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推动农村食品行业自律和诚信体系建设情况。
(四)各督查组要严格按照督查工作有关要求,深入基层、深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检查,收集整理各地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相关资料。督查情况要形成督查报告,并认真总结通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指出并要求落实整改,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地方工作进行指导并提出建议。检查结束后,督查组应及时向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提交督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