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食品工业网】2016年,在省委、省政府,国家食药监管总局的正确领导下,河南省食药监管局深入贯彻“四个最严”,严格落实“四有两责”,巩固改革成果,夯实基层基础,加强能力建设,强化监管执法,守住了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底线,保持了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定向好的局面。在1月12—13日的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和表彰先进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省局党组书记、局长许廷敏代表河南做典型发言,河南省在监管体制改革、白酒追溯体系建设、农村集体聚餐、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等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
持续深化改革,监管体制机制逐步完善。一是巩固完善监管体制。目前,全省18个省辖市、10个省直管县(市)、166个县(市、区)均设置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433个乡镇(街道)共设立派出机构2048个;市、县、乡三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行政、事业编制共22838人,已到岗20555人,到岗率90%。二是推进“放管服”改革。印发《关于转变职能推进“放管服”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在总结评估第一批食品生产许可事项下放经验基础上,提出第二批下放清单和推进方案。报请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同意,将执业药师注册事项委托给各省辖市局。制定《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管省市县乡四级事权划分意见》,逐步实现事权清晰、权责对应。三是实施行政审批标准化。编制《河南省食品药品行政许可审查业务手册》,修订《行政审批办事指南》,制定《行政审批工作标准》,细化122项受理、审查、审批标准。制定《行政审批现场核查工作暂行规程》,拟定《行政许可审查员管理办法》,严格实施许可准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经省政府批准,清理12项,保留12项。推行“互联网+行政审批”,初步实现了部分许可事项网上审批。四是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制定印发实施方案,稳步推进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改革医疗器械审评审批方式,推进河南省第二类医疗器械技术审评复审管理办法的落实。
加强综合协调,食安办职能作用有效发挥。一是坚持统筹谋划。代拟并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2016年河南省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制定了《2016年河南省食品安全工作台账》,进一步明确全年工作的目标任务、完成时限、责任主体。注重统筹指导,强化监督力度,牵头开展了省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三级联动监督整改工作,协助省政协开展了食品安全法贯彻情况调研和食品安全民主监督协商工作。二是强化协调联动。修订《省政府食安委工作规则》,研究起草食品安全工作职责界定、责任约谈、评议考核等制度。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了粮食重金属污染治理、牛羊肉质量安全集中治理、畜禽水产品“五整治一打击”专项行动、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农村食品安全治理、“芽苗菜”专项治理整顿等工作,得到了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充分肯定。三是加强考核评议。探索创新以目标管理、考核抽检和群众满意度调查等为主要内容的考评体系,考评结果作为市县经济发展目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考核的重要依据,推动落实“党政同责”。四是实施示范创建。郑州、许昌被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确定为第三批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城市,制定印发《河南省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行动工作方案》,各项创建工作进展顺利。持续抓好省级食品安全县创建,5个试点县和38个主动申报创建县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坚持问题导向,食品药品监管切实加强。一是加强日常监管。发布实施《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办法》,基本完成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普查和风险隐患排查。制定《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建设管理规范》,加强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管理。强化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商丘市农村集体聚餐监管模式被评为中国“2016民生示范工程”。推进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建设,全省累计实施“明厨亮灶”的餐饮服务单位达到71065家,占全省餐饮单位总数的42%。加强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日常监管,对14家药品生产企业、96家药品经营企业实施飞行检查,对80家药品生产企业实施GMP跟踪检查,对123家药品批发企业实施GSP跟踪检查,依法收回5家药品生产企业GMP证书,行政约谈药品生产企业13家、药品流通企业73家、化妆品生产企业4家;开展化妆品市场安全治理示范街创建和第二批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认定工作,推进医疗器械企业信用分级监管。二是开展专项治理。组织开展了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餐桌安全治理—主食行动”以及食用农产品、学校食堂等专项整治,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药品委托生产、美容美发场所化妆品安全等专项检查,贴敷类医疗器械、定制式义齿产品等专项整治。特别是在全国率先开展了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全省共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10家、撤销药品GSP证书29家,收回药品GSP证书121家,警告2541家,责令整改3169家,整治力度和效果为历年来最大。三是加强和改进抽检监测。出台了《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管理办法》《食品抽检信息发布工作规范》《食品检验检测机构遴选管理办法》《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等制度。全年完成食品抽验4.23万批,不合格率2.1%;完成药品抽验15415批,不合格率2.73%;完成化妆品抽验3000批,省级抽验问题发现率4.6%;完成医疗器械抽验1096批,不合格率1.6%;发布食品抽检信息50期、药品质量公告4期、化妆品质量公告2期。建立了由省局化妆品监管、监测、检验部门共同参与的“化妆品安全监管直通车”机制,开展了GVP检查员培训和现场模拟检查工作,认定全省49家医疗机构为第二批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全年上报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5800余例,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受到国家总局充分肯定。
保持高压态势,案件查办力度明显加大。一是严肃查处非法经营疫苗案。山东济南非法经营疫苗案曝光后,迅速成立专项工作组,深入排查督导,严查违法违规行为,严惩涉案企业和人员,依法吊销河南省博济光明医药有限公司、南阳致远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河南省生物技术研究所生物制品经营处、郑州邦正医药有限公司4家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二是积极推进行刑衔接。协调省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河南省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与法律监督、涉案物品处置、涉案物品检验与认定、协作配合、信息发布等工作机制。三是强化重大食品药品违法案件督办。制定《河南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格式》《河南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规范》,为全省系统稽查执法工作提供规范化遵循。出台《河南省重大食品药品安全违法案件督办管理规定》,规范重大食品药品违法案件督办行为。2016年,全省立案查处一般程序食品药品违法案件18954起,同比增加36.1%;收缴罚没款1.3亿元,其中查处案值20万元以上案件48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81个;移送公安机关633起,同比增加70.6%。
狠抓基础建设,监管保障能力稳步增强。一是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统筹规划。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制定了《河南省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省政府以豫政﹝2016﹞89号文批转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为今后五年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指明了方向、奠定了基础。二是加快基础项目建设。投资2.6亿元、建设规模5.2万㎡的省食品药品检验技术中心已竣工并投入启用。投资6.3亿元、建设规模12.5万㎡的省口岸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中心项目被列为省政府重大项目,目前已完成项目总承包招标,即将进场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