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惠州“十三五”食品安全相关规划,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和能力。强化各级公安机关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力量,加强各级食品、食用农产品、食品相关产品、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将落实抽检、执法装备、信息化、检验检测机构建设等经费安排纳入年度食品安全考核指标,推动实现业务用房、执法车辆、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化。
加快建设职业化检查员队伍,推进检查员队伍专业化、专职化和高效化,实现检查工作常态化、法制化和体系化。完善食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配方食品、食用油、酒类、盐等省重点监管食品电子追溯系统建设、应用。
惩罚
鼓励企业内部从业人员曝光行业“潜规则”
据悉,惠城区将实施《惠城区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推动各镇(街道)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保证监管工作有责任、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支持监管部门履行职责。组织对各镇(街道)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强化评议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交由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各镇(街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与实行奖惩的重要参考。组织对区级食品安全相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评议考核,督促监管部门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同时,建立食品安全责任约谈常态化机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规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开展食品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评价,建立健全食品、食用农产品、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信用档案并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对食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开展联合惩戒。
惠城区还将完善投诉举报工作机制,修订奖励办法,提高奖励标准,拓宽投诉举报渠道,推进“吹哨人”制度,鼓励企业内部从业人员曝光行业“潜规则”和举报企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