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顶山市政府食安办印发了《平顶山市中小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护幼行动方案》,决定在全市开展中小学校(含托幼机构,下同)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护幼行动。
市政府食品安全督导组将进一步加强督查督导,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情况不报告、问题没有及时解决、敷衍塞责的单位和工作人员,严肃追究责任。同时,各地食品安全护幼行动工作成效将纳入2018年度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内容。
整治范围以全市中小学校校园及周边(校门外道路两侧200米范围内)为重点区域,以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内的食品经营者、校外周边的“三小”(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小饭桌”等校外托管机构及无证幼儿园为重点对象,对相关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将全面清查中小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坚决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经营者;重点检查中小学校是否将食品安全作为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责任制、与供餐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等;重点检查中小学校食堂、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是否具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严格查处中小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严厉打击经营售卖来源不明、标识不清、“三无”(无厂名、无厂址、无生产日期)食品等违法行为。对涉嫌食品犯罪的线索或案件,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同时公开曝光违法违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