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南昌7月13日电(时雨)近年来,随着社会发展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逐步推进,在校集中用餐的学生越来越多,但食品安全难保障、营养水平难保证等问题也暴露出来。13日,本网从江西省教育厅获悉,该厅日前下发《关于做好中小学校学生集中用餐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学生集中用餐上了一把“安全锁”。
据了解,近期,江西省审计厅根据“民生资金”审计需要,联合江西省教育厅对部分中小学校集中用餐的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发现学生集中用餐在有利于加强对学生食品安全、卫生、营养的管理,方便学生和家长的同时,也存在食品安全难以保障、财务管理不够规范、营养水平难以保证、配送企业良莠不齐等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此,江西省教育厅下发《通知》,对学生集中用餐的原则、财务管理、食材采购、配送企业的准入与退出等方面,进一步做出明确规定,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各学校今年秋季开学起必须严格执行。
《通知》明确指出,学生集中用餐要坚持公益性和自愿原则。学校自办食堂坚持“非营利性”经营,学校外包食堂和外购用餐的学校,要选择规模大、信誉好、价格优的企业参与学生集中用餐服务,并对参与企业提供的营养状况进行实时监管。中标企业要在确保学生的营养水平前提下,实行“微利性”经营。各地各校要充分尊重学生是否在校用餐的权利,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在校集中用餐。
《通知》中要求,要规范学校集中用餐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学校集中用餐财务公开制度,教职工用餐与学生用餐账目分账管理,严禁以任何形式挤占学生伙食费,确保学生用餐营养达标、营养均衡。要实行大宗食品招标采购制度,大宗食品的招投标,原则上由设区市、县(市、区)组织招投标,选定多家大宗食品定点配送单位,控制配送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均价,形成良性竞争,避免自选供应商带来利益输送。要建立企业准入和退出机制,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确定进入学校食堂承包和学生用餐配送的企业,鼓励由设区市、县(市、区)教育部门牵头组织招投标。要配合食监部门建立校园食品安全通报制度和供餐企业“黑名单”通报制度,对严重失信、违反法律法规受过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企业,终止合同,强制其退出与学生用餐服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据悉,江西省教育厅将会同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督查,并通报督查情况,对情节严重、违规违法的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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