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产品毒死蜱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调查发现,该产品实际经营者为顾兴爱(经营地址:崇川区学田菜市场),其共购进该批产品2.5千克,已全部销售(其中1.3千克用于监督抽检)。经排查,种植环节原因导致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且顾爱兴未依法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未能提供该批产品的索证索票。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顾兴爱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崇市监(食药)案字〔2018〕359号)并责令改正。
三、吕金虎销售的芹菜(购进日期:2018年9月7日,规格型号:散装称重)
关于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16期) 来源: 南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8-12-20 字体:[ ]
根据我局《南通市2018年5月份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公告》、《南通市2018年7月、8月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秋节时令食品月饼专项监督抽检结果公告》、《南通市2018年9月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学校食堂餐饮具专项监督抽检结果公告》,现将部分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南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南通润如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梭子蟹(购进日期:2018年8月7日,规格型号:散装称重)
一、通州湾示范区季加芳商行销售的红高粱42°(白酒,购进日期:2018年2月4日,规格型号:散装称重)、红高粱50°(白酒,购进日期:2018年2月4日,规格型号:散装称重)和小五粮60°(白酒,购进日期:2018年2月4日,规格型号:散装称重)
上述三批次产品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硫酸计)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通州湾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调查发现,通州湾示范区季加芳商行从南通市江州酒业有限公司购进上述三批次产品各50千克,储存在该商行酒缸内,各销售15千克(其中每批次产品2.5千克用于监督抽检)。上述三批次产品各剩余35千克,被通州湾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予以扣押。通州湾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通州湾示范区季加芳商行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通州湾市监案字〔2018〕23号)并责令改正,同时将不合格产品信息通报南通市江州酒业有限公司所在地的海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海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调查发现,南通市江州酒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4日向通州湾示范区季加芳商行销售42°、50°、60°散装白酒各50千克,因该类产品为散装,其送货至通州湾示范区季加芳商行后倒入该商行的酒缸内储存,该生产单位提供了上述产品的检验报告,证实为合格产品,且该生产单位已无上述产品库存,因此海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无足够证据证明南通市江州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散装白酒为不合格产品,依法未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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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产品镉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经调查,南通润如商业有限公司从泗洪县绿湖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购进该批产品50千克,已全部销售(其中2.434千克用于监督抽检)。经排查,养殖环节原因导致该批产品不合格。因南通润如商业有限公司依法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南通润如商业有限公司免予处罚(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开市监案字〔2018〕第090号)并责令改正,同时将不合格产品信息通报泗洪县绿湖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所在地的泗洪县农业委员会。
2018年12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