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传媒网3月25日讯(新闻综合频道记者罗军 李博)为了更好的保障校园食品安全,3月19日,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健委共同发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从4月1日开始执行。《规定》中有哪些内容?我们株洲的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又如何呢?
记者了解到,《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要求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中学小学幼儿园,应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由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还应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市教育局学生工作科科长黄作军说,校长陪餐对于咱们株洲校园来说,已经不是一个新鲜事,绝大部分学校都已经在实施。
黄作军介绍,《规定》还要求,学校应该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营养食谱制度,建立并落实集中用餐岗位责任制度,明确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相关责任,还应建立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利用公共信息平台等方式,及时向师生家长公开食品进货来源,供餐单位等信息。
黄作军说,校园食品安全把关的第一步,应该就是食材采购,《规定》要求,学校食堂不得制售冷荤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等高风险食品,并且设立食材“黑名单”。
规定还明确,学校在食品采购、食堂管理、供餐单位选择等涉及学校集中用餐的重大事项上,应该保障生家长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