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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检察机关全面启动“农村面源污染”和“校园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活动 市民如发现相关线索可积极举报
时间: 2019-08-19 10:59:39 来源: 大庆市政府
日前,从大庆市检察院获悉,按照省检察院统一部署,即日起,全市检察机关集中开展“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和“校园食品安全治理”公益保护专项监督活动。
据了解,“农村面源污染”主要是指农村生活、农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未经合理处置的污染物,如农药重金属、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和生活垃圾等物质,对水体、土壤、空气及农产品造成的污染。
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刘广辉介绍,全市检察机关将聚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这一难点,重点调查监督农业生产废弃物、农村生活垃圾、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补贴和专项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围绕中小学生群体“舌尖上的安全”这一关键,从最常见的、最关心的、最容易出问题的环节入手,着力调查校园食品经营资质、食材安全管理、食品安全管理、从业人员管理等方面的隐患问题,通过采取法律手段督促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及时行使监管职能。
目前,市检察院已从全市检察机关抽调近30名检察官,分成两个办案组奔赴各县区开展案件线索摸排、调查取证等活动,工作中将“农村面源污染治理”与“校园食品安全治理”两个专项活动统筹安排、同部署、同推进,对发现的问题实行台账式管理,统一交办、挂牌督办、销号管理。
专案组利用实地走访、接受群众举报、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联络等途径广泛收集线索,在摸清地头村口的污染问题,掌握幼儿园、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内设食堂、超市等单位的食品安全隐患情况的基础上分类评估问题性质,并调查是否存在公职人员监管违法失职情况、是否存在涉嫌刑事犯罪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等情况。
市民如发现相关线索,可积极举报,举报电话:12309,举报邮箱:dqsgyjc@163.com,通信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经三街8号,大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收,邮编163311。来信请注明“公益诉讼”字样并提供实地照片等证据性资料,同时注明拍摄日期、拍摄地点等关键信息,检察机关会全力保护举报者的个人隐私及合法权益。 (采编:齐雪莹)
(责任编辑: 所双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