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深入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酿酒车间进行检查
2月22日,汾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复工企业职工食堂餐饮安全七条措施,成立验收组,印发了数百份通知并进行了张贴,压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切实保障复工复产企业职工食堂餐饮安全。
该局要求复工复产企业务必要做到:全面开展自查。必须在醒目位置悬挂有效合法证件,在正式供餐前对库存的食材质量安全状况、冷藏冷冻设备运行情况开展自查,确保食材质量。
加强原料购进管理。要严把食品采购关,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食品及原料来源可溯、途径合法。
加强环境和餐用具消毒管理。单位食堂在正式供餐前,要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中推荐的清洗消毒方法,对场所和餐用具进行清洗、消毒并保持良好通风。
加强人员健康和卫生管理。要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每餐前监测并记录上岗人员体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立即离岗就诊。从业人员要严格执行人员出入操作区域工作服的更换要求,佩戴帽子、口罩和手套,进入操作区要对手部等清洗消毒。
规范加工操作行为。食品加工制作要符合《操作规范》要求,食品要生熟分开存放、烧熟煮透,使用禽蛋前,要清洗禽蛋外壳,必要时进行消毒。按规定做好每餐次食品留样工作。
加强供餐环节的管理。避免在食堂内聚集就餐,做到采取分餐配送和错时就餐,分餐配送要保证分装场所环境符合要求,盛放食品的容器应经过消毒,运输设备要保持清洁,运输过程中,要防止食品的交叉污染。食品保存的温度和食用时间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严格控制高风险品种。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不得使用发芽土豆、新鲜黄花菜、野生蘑菇等加工食品,不得使用《药食同源目录》之外的中药材制作食品。
该局对复工复产企业的食堂一一进行验收,使企业食堂能够达到复工复产要求。目前,该局已对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和汾阳高速西口收费站等企业食堂进行了验收,确保打赢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场战役。(记者 曹永亮 通讯员 张增秀)
吕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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