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PPP项目中,原料的及时、充足、稳定供应对于项目的平稳运营至关重要,因此原料供应商也是这类项目的重要参与方之一。例如在燃煤电厂项目中,为了保证煤炭的稳定供应,项目公司通常会与煤炭供应商签订长期供应协议。
广义上的股权变更,除包括普通股、优先股等股份的持有权变更以外,还包括股份上附着的其他相关权益的变更,例如表决权等。此外,一些特殊债权,如股东借款、可转换公司债等,如果也带有一定的表决权或者将来可转换成股权,则也可能被纳入“股权变更”的限制范围。
由于PPP项目的实施周期通常较长,为了确保项目实施的灵活性,PPP项目合同中还可能包括关于延长项目合作期限的条款。
(三) 移交费用(含税费)承担。
(三) 可行性缺口补助。
(三) 唯一性条款。
第十二节 履约担保
(二) 费用的承担。
第三节 可行性缺口补助
使用量付费(Usage Payment),是指政府主要依据项目公司所提供的项目设施或服务的实际使用量来付费。在按使用量付费的项目中,项目的需求风险通常主要由项目公司承担。因此,在按使用量付费的项目中,项目公司通常需要对项目需求有较为乐观的预期或者有一定影响能力。实践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部分公用设施项目较多地采用使用量付费。 一些项目中,使用量付费也可能与绩效付费搭配使用,即如果项目公司提供的设施或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的绩效标准,政府的付费将进行相应扣减。
使用量付费的基本原则就是由政府(而非使用者)依据项目设施或服务的实际使用量向项目公司付费,付费多少与实际使用量大小直接挂钩。
下图为比较典型的分层级的使用量付费机制:上图中将使用量付费分为四个层级,其中第1层为“最低使用量”,第4层为“最高使用量”。
(三)在项目的建设、运营期间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尽量减少对项目设施周围建筑物和居民区的干扰;等等。
不同类型公用设施项目的付费和调价机制各有特点,下文中将以供电项目为例对公用设施类PPP项目的付费和调价机制进行详细介绍。
目的建设应当依照项目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并且严格遵守建筑法、环境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国家、地方及行业强制性标准的要求。项目建设所依据的相关设计文件和技术标准通常会作为PPP项目合同的附件。
(一)按照有关环保要求,建设相应的环保设施并采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确保项目建设、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满足相应的环保标准;
三、履约合同
在某些PPP项目合同中也有可能规定其他形式的政府承诺。例如,在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项目中,政府可能会承诺按时提供一定量的污水或垃圾以保证项目的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