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食品安全法》就是消费者维权的最有力武器。假如食品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经营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将面临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等多种形式的追责和惩处。为了体现了立法对消费者的保护,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提出民事赔偿优先原则。
民事责任包括赔偿消费者损失、支付惩罚性赔偿金等,有些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了行政罚款、刑事罚金后,很可能没有民事赔偿能力了。所以,为了把消费者应得的赔偿落到实处,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财产不足以同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时,应当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让消费者优先得到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