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强食品、食用农产品、食品相关产品、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将落实抽检、执法装备、信息化、检验检测机构建设等经费安排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构建食品安全监管大培训格局,全面提升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履职能力。加快建设职业化检查员队伍,推进检查员队伍专业化、专职化和高效化。加快“智慧食药监”项目建设,实施“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项目,提高科学监管水平。
(三)进一步改革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方式。做好“大抽检”,落实省政府民生实事,实现2018年食品检验量达到4批次/千人;做好“大排查”,继续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排查工作,完善省、市、县三级风险排查台账;做好“大整治”,扎实开展农村食品安全、学校校园及周边地区食品安全、网络订餐食品安全、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及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等综合治理;做好“大稽查”,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联合开展打击互联网食品安全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四)进一步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强化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食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开展联合惩戒。健全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及时、主动、稳妥地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安全监管、企业信用、食品安全形势与动态等信息。举办食品行业食品安全风险交流会,推动行业风险信息共享。加大科普宣传,不断提高公众食品科学素养。切实发挥行业组织作用,支持制定行规行约、自律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